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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部委托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组织专家对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龙东煤矿等6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6个《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杨婧 010-66558310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
1.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龙东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2. 内蒙古汇能集团尔林兔煤炭有限公司尔林兔矿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3. 中煤河南新能开发有限公司王行庄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4. 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5.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大社矿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6.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薛湖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7. 专家意见.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