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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煤层气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意见的函

来源:自然资源部发表时间:2018-12-11 浏览次数:4468   关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煤层气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研究的函》(自然资办函〔2018〕348号)要求,自然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煤层气、油页岩、银、锆、硅灰石、硅藻土、盐矿等7种矿产“三率”最低指标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拟订了《煤层气、油页岩、银、锆、硅灰石、硅藻土和盐矿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为确保该指标要求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征求你厅(局)意见,请于12月7日前将修改意见和有关建议书面反馈至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

联系人:尹仲年010-66558289 66558277(传真)

E-mail: yinzhongnian@sohu.com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煤层气、油页岩、银、锆、硅灰石、硅藻土和盐矿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