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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其中,特别提到资源枯竭城市。通知说,对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整治、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转型成效突出的资源枯竭城市,中央财政在安排年度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并优先支持在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具体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2008年、2009年、2011年,国家分3批确定了69个资源枯竭城市。10年间,这些城市如何因地制宜,不断探索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模式,修复改善生态环境?《人民日报》最近发专栏文章做了梳理。比如以环境保护为核心,狠抓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复垦整地、治理造地、生态修地等措施,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广西合山市矿山公园一角(资料图)
毫无疑问,在这其中最关键的是资金问题。尽管面临诸多困难,10年间,为了实现产业的绿色转型、修复生态,从顶层设计到基层探索,各方齐力推动着资源枯竭城市一步步破解难题。
事实上,为了推动资源枯竭城市绿色转型发展,国家发改委先后制定了《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推进东北地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政策文件,对资源型地区转型工作加强了顶层设计,有效进行政策引领。近年来,中央财政安排了大量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有效地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
在国家持续、大力的支持下,资源枯竭城市绿色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果,比如:经济结构不断改善,地区经济发展对资源依赖程度不断降低。城乡面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状况逐步好转。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仍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粗放的开发方式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仍然严重,地面塌陷、土地损毁、植被和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一系列问题依然突出。
为了有效推进矿山地质环境尤其是责任主体灭失的废弃矿山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2016年7月1日,原国土资源部等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特别提出,加快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
转型的路有若干条,然而转型之后还有一个可不可持续的问题。放弃多年积累的经验技术,走出熟悉的领域,未必是最佳选择。与其另起炉灶发展其他接续产业,不如继续“靠山吃山”——走生态绿色转型、开发式治理之路。
《人民日报》的报道提到,资源型城市转型面临的资金压力日益严重。资源枯竭城市普遍存在地方财力不足问题,难以支撑接续替代主导产业的发展投入,难以负担城市基础建设、沉陷区治理以及环境生态治理等方面的投入,收支矛盾突出。安徽淮北市探索采取PPP项目融资方式,吸纳社会资金22亿元,投入中湖治理,恢复土地2.45万亩,建成总蓄水库容达3860万立方米的中型平原水库一座。按每亩80万元计算,其潜在经济价值约200亿元,投入产出比达1∶9,既修复了生态环境,又拓展了城市空间,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作为行业主流媒体,《中国矿业报》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更是持续关注。最近本报对当前废弃矿山开发式治理做了全面报道,对其中好的做法以及尚存在的难点问题逐一进行追问,并探寻相关解决路径。
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但是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要更加明确,做好引导;矿山修复要从难点问题着手,要有综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