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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表时间:2018-12-19 浏览次数:4471   关闭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5日至5月31日,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国土资源厅党组进行了巡视。7月6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国土资源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自治区党委巡视办、第七巡视组向国土资源厅党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厅党组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细化整改措施,在巡视办的指导下全力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18年9月6日,按时向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报送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018年10月26日,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厅反馈了巡视整改督查通知书,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地指出了前一阶段我厅整改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切中了要害,点中了穴位,符合国土资源厅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际。厅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细化整改措施,在巡视办的指导下全力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用力,集中攻坚,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厅党组深刻认识到,开展政治巡视是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国土资源厅党组的高度信任,体现了对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的关怀爱护,是解决存在问题,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一次宝贵机遇。厅党组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利平身体力行,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班子成员推动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厅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制定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反馈的问题,逐项细化分解,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围绕整改目标任务建立了整改台帐,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级传导压力,形成了报账、交账、查账、销账的完整链条。

(三)综合施策推进整改,确保巡视反馈意见落实到位。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厅党组确定“高度重视、全面整改,明确时限,压实责任,保质保量,见人见事见底,规范改进提升”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整改。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召开不同层面人员参加的会议,调度和督查整改,对整改工作任务重的部门和单位,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出面、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推动。其他党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分工,加强指导,推动整改。实行“销号式”动态管理,将内部审计、执纪问责、行政督查联动实施。针对“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厅属企业监管不力问题、重大项目缺乏统筹监管问题” 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开展 5个专项整治活动,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发力,一批长期难以解决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四)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以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为契机,厅党组在常抓、长管上下工夫,突出长效管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抓好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反腐败斗争。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从13个方面制定完善了50项制度成果,确保巡视整改问题不反复、不反弹。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把巡视整改成果持续落实到党的建设、选人用人、廉政建设、企业监管等各项日常工作,实施常态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管理机制,以整改实际成效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逐条落实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两个坚决维护”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突出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政治理论中心组学习。增加学习频次,突出学习效果,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内容,今年以来组织中心组学习19次。完善落实《关于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明确标准和方法,严格报备、督查制度,切实提高了学习教育的质量。二是综合施策,全力推动保护区内矿权退出。今年以来,厅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集中时间分别带队赴23个保护区实地调研督导矿业权退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方案》及退出补偿指导意见精神,集中开展了日调度、日通报制度和矿业权退出台账管理制度,加强调度,逐矿销号,矿权退出率超额完成2018年目标任务。三是加快推进绿色勘查。及时召开了绿色勘查推进调度会,推进《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地勘单位供给侧改革的指导意见》落实,印发了《绿色勘查技术要求》,2018年度自治区地勘基金项目招投标结束后,要求中标单位在项目设计中必须全程体现绿色勘查,在地勘基金项目整改专项督查和整装勘查区跟踪指导的同时对绿色勘查进行同步督查。四是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顶层设计,编印了《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绿色矿山三年推进计划》等7项制度性措施,明确了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等。我区将鄂尔多斯市等3个盟市列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自治区政府在呼伦贝尔市召开了全区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东片现场会,10月份,我厅举办了绿色矿山建设专题培训班,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今年拟建81家国家或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进展良好。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新出台暂停原有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开展地质环境卫星遥感监测等2项政策措施,正在修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今年以来,已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92.01平方公里,完成了2018年度目标。五是全面实施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的意见》《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炭资源清理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2019年1月1日煤炭资源全面实施市场化出让,以市场机制提升资源价值,推动形成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资源的理念,同时堵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廉政风险点。六是严厉打击涉地涉矿违法违规行为。报请自治区政府召开了全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警示约谈会,对违法问题突出的3个盟市、8个旗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对8个旗县实施土地限批。7月份,我厅召开系统内执法情况通报约谈会,对7个盟市、44个旗县国土局分别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报请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土地例行督察意见反馈暨整改工作部署视频会议,要求各级政府深刻认识土地利用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发挥政府主体责任,抓紧时间完成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督查巡察,保护区内矿山企业全部叫停,对131家无证企业全部取缔。七是加强脱贫攻坚用地政策宣传,提升政策效益,将国家和自治区17个扶贫攻坚用地支持政策摘要汇编成《支持扶贫攻坚用地政策指南》,在厅门户网站设立扶贫产业用地政策专栏,在《内蒙古日报》《正北方网》等媒体宣传、解读扶贫用地政策。  

2.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差距的问题。厅党组认真分析存在不足,切实加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主动从严管理,全面强化责任,及时配齐配强了厅属各企业领导班子,建立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部署开展了三大类项目未结题项目专项整治,分别明确责任,制定方案,追加措施全面整治,对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处室和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警示谈话,目前总体进展较好。厅党组进一步强化了“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特别是要求对重大项目的决策、布局要作充分的准备,必须加强调研,广泛征求基层意见、专家意见,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程序科学决策、集体决策,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跟进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偏问责。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放、管、服”各项制度,提升行政效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审查的通知》《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规定》《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规定》,明确责任清单及各类业务职责分工,建立了标准化办理流程和指南,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了矿业权申请资料、办理流程、申请书模板等,进一步改进和优化了审查报批工作,提升审批效率,取得了积极成效。通过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和实行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区不动产登记效率明显提升。在国务院第五次督查中,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一窗式”综合受理模式被作为典型经验做法得到全国通报表扬。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集中梳理历史遗留的土地、矿产资源权益纠纷信访件,提出化解措施。收集整理了全国历史遗留问题典型案例54个,发各盟市旗县参考借鉴。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资企业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推动企业适应市场转型发展,地勘企业均研究形成转型发展方案。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深入的问题。一是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用力,进一步加大中心组学习、研讨力度,强化学习效果,今年以来组织中心组学习19次,整改期间安排了意识形态研讨、新《党章》视频辅导,《宪法》辅导讲座等内容。二是对《关于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的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17厅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对130个支部台账材料进行检查。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党务干部和积极分子培训班,开展党支部工作培训教学,特别是针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开展结合十九大精神轮训工作,邀请8位专家教授进行了专题辅导,全系统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四是下发《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关于实行政治例会制度的通知》,建立党支部政治例会制度,突出支部政治思想建设功能。五是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编发《党的工作应知应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300题》等6类6000余本口袋书,配套下发《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8类5000余本口袋书,印发了《关于依托各类基地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通知》。六是组织全系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考核测试,通报学习考评情况,以考促学促用,已安排两轮相关理论考试,平均成绩达到90分以上。七是召开国土资源厅党建工作推进会,依托工委学习材料组织现场培训教学,重点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学习活动和对党员学习教育的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到日常、经常。八是召开国土资源厅党建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征求《党建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窗口单位党支部工作法》等意见。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有待加强的问题。新制定了《关于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的通知》《规范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党员网络行为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各类宣传载体审核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和责任,完善定期汇报研判机制,要求在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材料中都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加强了宣传栏、网站、刊物资料等审核监管,编制《每日舆情》,强化阵地管控。落实《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和舆情分析研判会议。在干部选拔使用上注重意识形态情况考察,印发国土资源厅2018年度对盟市国土资源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指标,意识形态占10%,在党建考核中占25%以上,将考核结果作为班子工作评定、党组织定级、领导干部评价、奖励表彰的重要依据。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指导各级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 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学习记录,确保记录工作严肃规范。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厅党组部署开展了“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同时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政策列入党组学习内容,厅党组成员再次学习领会,自觉贯彻落实。印发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工作流程。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厅属事业单位科级职数使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自查并落实整改。制定《关于加强对干部人事监督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形成规范管理长效机制。8月24日,厅监管5家国有企业“两委”换届工作已全部完成,完善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企业领导体制和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全区基层国土资源所业务骨干培训班,对基层执法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再提升,累计培训基层业务骨干1190余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的通知》,加强督导,确保执法队伍稳定。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在干部大会上进行了解读,播放了演示光盘。对漏报或不如实申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批评教育、诫勉、取消考察对象等措施。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对薄弱的问题。印发《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党的工作考核细则》等相关制度,对17个厅属单位、18个机关党支部党的工作综合督查指导,对各支部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问题进行销号式解决。结合深入实施“双建双创”活动,已对全系统“两优一先” 10个党建工作先进单位、5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40名优秀共产党员和60名优秀党务干部进行通报表彰,形成激励效应。开展联述联评联考、基层党组织定级和党员评星定级试点活动,综合运用考核结果。印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及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党委、窗口单位、外业单位党支部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制细则,推进基层党组织定级和党员评星定级试点,着力打造党建工作亮点。要求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报备制度,积极探索、推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的新机制、新办法。印发《关于依托各类基地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质量。经过整改,党的组织建设和组织制度落实更为规范有效,基层组织生活总体开展情况较好,基本营造了严肃认真,积极向上的组织氛围。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落实自治区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印发了《提高公文质量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培训会议上,就加强公文质量管控和改进文风会风问题作出部署。二是规范发文审批程序,提升公文质量,审修环节严格把关。杜绝升格发文、重复发文,严控发文编号,重申发文规范,增加非正式行文沟通业务的比重。三是重申完善会议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会议,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控制会议费支出。不需集中讨论研究的事项,以书面形式征求意见。经过整改,文风会风进一步改善,公文、会议质量有效提升,今年以来,会议费下降50%以上,9、10月份的总发文量较7、8月份下降近20%,效果明显。

2.“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厅党组部署开展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厅监管企业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风险加强监管,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党的领导。完善了监管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议事办法》等管理制度。在电子政务系统建立了效能建设系统,建立“红黄绿”亮灯制度和短信提醒制度,在厅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立超期提醒功能。召开全区盟市国土资源局70余人参加的矿业权对接培训会,对矿权延续委托盟市局办理事宜进行衔接,缩短了审批时限。将行政效率意识教育常态化,在实践中探索提升新措施,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将勤政务实的好干部列为培养对象,形成良好导向。进一步充实完善厅本级违法案件线索库,加大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的挂牌督办和直接查处力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的通知》,明确“盟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挂牌督办和直接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力度”的具体要求。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警示教育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加强源头防控。对新进、轮岗、晋职、晋级人员岗前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重大节假日前都发文进行警示,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廉政教育,邀请自治区纪委相关领导作专题辅导。已与30名新任职处级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三是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大整改,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制度措施。排查风险点569个,新建制度194项,修改351项,形成领导班子权力、责任、负面三项清单811条,查处问责101人(其中处级10人,科级及以下91人),切实做到以纪追责、以事追人。四是注重日常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掌握风险因素和苗头性问题,综合运用督导、提醒、纠错、诫勉谈话等手段加强监督,及时纠正化解廉政风险。针对行政审批效率、土地整治、地质环境治理等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风险警示约谈15人次,防范3大类项目建设风险。五是以李世镕、温建华、李宝林、云建中、董少谷违法违规案件为典型,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案情、剖析原因、对照检查,全系统5000余人参会。六是厅党组印发《十八大以来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受处分情况通报》,汇编形成《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汇编材料》,指导基层在一定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2.关于纪律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部署开展了“关于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二是印发《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问题线索移交的补充规定》,健全了审计问题移交制度。三是厅机关开展了近3年财务台账自查,对发现的9类风险点已完成整改,将相关报销凭证及附件已全部对应规范保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票据和附件的通知》。今后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台账票据统一性和标准化,从严把控和规范报销手续,严控违反财经规定和纪律的行为。以2019年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为契机,引进电子报销等管理系统,堵塞风险点。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大整改行动,按照厅、盟市局(厅属单位)、旗县局、乡镇所“四个层级”,分类排查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外部环境、作风效能4个方面风险点,逐一制定防控措施。共排查出569个廉政风险点,其中权力运行风险点占47%,制度机制风险点占22%,外部环境风险点占11%,作风效能风险点占18%;建立整改落实台账569条,制定修订制度545项。二是做好后续工作,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中的单位,开展一对一督导调研。成立4个督导组对信访问题线索集中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突击检查、抽查,对未处置完的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三是对巡视反馈意见中的问题线索进行盯办督办,传导压力,督促相关单位见事见人见责任。四是厅属和监管的5个企业于2018年8月全部配齐配强了纪委书记,厅直属二级单位有纪委书记编制的,全部配备了纪委书记。结合国土资源省以下垂直管理的特点和正在进行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理顺盟市、旗县区国土局派驻方式,做好盟市和旗县区国土局派驻问题,向自治区纪委监委汇报工作,提高监督执纪水平。各盟市局进一步研究派驻全覆盖后,压实旗县国土局党组主体责任的措施,解决所属部分单位存在的监督执纪难开展、力量弱等问题。五是驻厅纪检组对以往信访件交办排查,先后2批对已处置案件进行再复核,其中4件经再核实,对4人追责。

2.关于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对近年来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处理情况进行起底清理,该初核的初核,需交办的交办,该谈话函询的谈话函询;对筛查出的24件问题线索交办责任单位办理,对4名责任人进行党政纪处分。做好转交办信访件的跟踪督办、统计汇总,对转交办未按时办结的进行督办催办,确保件件有落实。完善和健全审计程序、纪律和机制,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协作配合,在监督信息共享、监督成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方面形成合力,推动形成内部审计长效机制。将能够定性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以及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及时报厅党组研究处理,并提出建议。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厅党组。将审计结果报告移交厅人事处、驻厅纪检监察组共享和处理。下发《内部审计成果及问题移交补充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审计问题处理程序,强化了审计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七)上轮巡视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土储投公司违规接待的问题。对照公务用餐接待标准,对超标准接待费用完成清退。对相关责任人已解除劳动关系。修订完善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工作。

2.关于土储投公司违反议事规则拨付大额资金,违规购买办公设备、装修工程等问题。经协调推动,土储投公司从蒙东公司将违规支付的资金全部退出。对公司内部管理和财务工作开展内部审计,对程序不规范、凭证不齐备等问题予以整改。公司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两名副总经理已解除劳动关系,免去财务部副部长职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追加了记过处分。公司向厅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厅党组已对土储投公司总经理给予警告处分。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在项目选择、资金管控、投融资等重大问题上,严格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执行。

三、坚持抓常抓长抓实,以整改成果推动自然资源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补短板、守底线职责,巩固和坚持好已有的巡视整改成果,持续推进整改落实。运用好巡视成果,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集中整改工作已阶段性完成,全面落实整改任务仍需进一步抓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推进,加强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持续整改的,积极跟进,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深化整改,紧盯不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全面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引导干部队伍提振精神,激发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

三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注重底线思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建章立制,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确保巡视整改成效得以巩固,后续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1-4215911,传真,0471-6926948;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11号;邮政编码:010010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