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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为从源头上防控群死群伤事故风险,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对印发《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进行通知,该文件对生产、建设煤矿井下单班总人数及采掘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作出规定。
根据规定,将矿井按生产能力区分为7档,规定了各档次的矿井单班作业人数,其中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水文地质复杂及极复杂、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矿井最多不超过850人,其他矿井最多不超过450人。对灾害严重矿井,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生产班最多不超过25人、检修班不超过40人,炮采工作面最多不超过25人;机械化掘进工作面最多不超过18人,炮掘工作面最多不超过15人。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对2020年起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不予通过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对2021年起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煤矿,依法依规查处。
另一方面,煤矿智能化转型提上日程。1月2日,煤监局以2019年第1号文的形式公布了《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鼓励支持煤矿企业与国内外科研单位、机器人制造企业开展合作,大力研发应用煤矿机器人,推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煤矿安全发展。目录涵盖了包括掘进工作面机器人群、采煤机机器人、井下无人驾驶运输车、工作面巡检机器人、矿井救援机器人在内的掘进类、采煤类、运输类、安控类、救援类等5大类共38种机器人。□(栗恒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