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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来源:中国矿业报发表时间:2019-03-06 浏览次数:2586   关闭

“本应作为积极引领、指导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却与产业和市场层面的实际发展产生了明显偏差。”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对《中国矿业报》等多家媒体如是说。


刘汉元口中的纲领性文件,是指2016年12月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可再生能源发展先后出台的3份重要规划文件,分别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这3份国家层面出台的文件都为我国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设定了15%的奋斗目标。“截止到2017年底,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已达到14.2%。这距离3份规划文件出台仅一年时间。”刘汉元补充道。


事实上,目前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经完全具备了快速发展、实现能源根本转型的总体条件。近十多年来,在全体从业者的前仆后继、艰苦努力下,我国光伏产业实现了从一路追赶、齐头并进,到全面超越欧美、日、韩等光伏强国的华丽转身,推动我国实现光伏产业占据全球70%以上的市场份额。


无论是解决国内雾霾问题、环境和资源不可持续问题,还是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光伏产业都足以支撑我国制定更加积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在这样的背景下,刘汉元代表对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针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刘汉元建议: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我国能源革命的重要指示,制定更积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非化石能源占比2020年达到20%、2030年30%、2050年超过50%;二是制订具体可操作的配套实施方案,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三是减免可再生能源税费,加快我国能源转型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