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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中央提出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避免“一刀切”

来源:中国矿业报 本报记者:周铸发表时间:2019-03-08 浏览次数:5279   关闭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九三学社中央在提交的一篇题为“科学划好生态红线 坚决守住绿水青山”的大会发言中表示,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中共中央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基础性制度安排。


据了解,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15个省份已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其他16个省份方案也已基本形成。根据目前方案,全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275.6万平方公里,占陆域国土面积的28.7%。东、中、西部红线面积比例分别为16.8%、22.7%和32.2%,符合我国生态空间分布规律,与“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格局吻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相适应。


九三学社中央指出,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向好,但生态空间被挤占、生态系统质量下降、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对保护生态空间、修复自然生态、保证生态系统质量稳定并持续向好意义重大。


九三学社中央表示,目前的划定工作已为2020年全国生态保护红线总体格局的最终形成奠定了很好的基础,要坚定不移地加快步伐推进下去,并在划定过程中做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为部分地方盲目发展、冲动发展划框子、立规矩。


值得注意的是,九三学社中央在调研中发现,生态保护红线与各类国土空间存在不同程度交叉重叠,尤其与永久基本农田、人工商品林、矿产地、村镇居民点的关系错综复杂,不同群体利益诉求多样,处理难度很大。尽管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过程中已将永久基本农田等上述地块尽量划出,但由于部分国土空间用途的复合性和地块边界不清、权属不明、数据不全等原因,一些红线范围内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重叠问题。


九三学社中央认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既是一个科学过程,也是一个协调处理各种矛盾,使国土空间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的过程。为此,九三学社中央建议:


一是统筹协调“三区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既要使国土空间开发服从于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又要协调处理好“三区三线”(即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的关系,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留出空间。下一步,在生态保护红线具体勘界定标工作中,要按照“三区三线”不交叉重叠的原则,尽量将生态保护红线中永久基本农田、人工商品林、一定规模的村镇居民点和矿产地去除,尤其要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充分考虑城镇、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等各类空间用地现状和规划要求,精准勘定红线范围,让部分边界不清、属性不明的地块能够准确“落地”。


二是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要严格禁止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严格禁止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并通过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尽量减少人为干扰。但生态保护红线也不是无人区,应允许在红线内保留一定数量的原住民,并允许他们开展正常的生产生活和不影响生态系统主导功能的民生类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在管控措施出台前,更要防止一些地方出现政策“急刹车”、管控“一刀切”,简单采取关停旅游、禁止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等粗放的管控措施。要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和设置生态保护红线管护岗位等,为红线内居民提供更多就业渠道,鼓励他们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使更多的“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让保护生态者不吃亏、得实惠。


三是完善法规,强化保障。要尽快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管控体系,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监管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根据功能定位,明确生态红线差别化管控政策,规范生态红线监测、评估和考核。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对生态红线内确需保留的永久基本农田、人工商品林等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为正常的生态产品生产提供保障,为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留出建设空间,为进一步优化生态红线留出政策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