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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士启:建议加强有价金属元素资源综合利用

来源:中国矿业报 本报记者:周铸发表时间:2019-03-15 浏览次数:2925   关闭

全国人大代表、铜陵有色集团副总经理丁士启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建议对危废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加强有价金属元素资源综合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丁士启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逐步加大了对环境的保护,环境质量大幅提升,保障了社会进步。但在有些方面的管理,特别是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管理,因为标准不统一、规范不细化,执行“一刀切”,影响到了企业运营、行业发展。“如对铜阳极泥的管理,有些地方将其作为危险废物管理,这样不合规也不合理。”


据丁士启介绍,铜阳极泥是铜冶炼企业在电解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从全行业来看,铜阳极泥深加工处理技术经济指标已处国际领先水平,金银回收率普遍在98%及以上,另还可以回收数量可观的铜、硒、碲、铂、钯等有价元素。目前,国内主要铜冶炼企业均配套了稀贵系统进行自产阳极泥的就地或集中深加工处理,这些企业包括江西铜业、铜陵有色、大冶有色、云铜集团、紫金矿业、金川集团等,其中有些企业阳极泥需跨省调运,如金川集团约一半的阳极泥由广西跨省调运回甘肃。


由于铜阳极泥富含金、银、铜、硒、碲、铂、钯等有价元素,货值高,有的达100万元/吨。企业在转运过程中都会严格包装、押运,杜绝跑冒滴漏的风险。铜阳极泥贵重中间产品采用专用不锈钢料箱封存,在厂内24小时专职安保人员监视和现场监督。转运时按危险废物运输同等技术规范要求,还有专职安保人员不定时不定路线随车押运,全程跟踪定位,随时应急处置。


丁士启指出,当前,阳极泥跨省转运问题严重限制了业务的开展。有的省区将铜阳极泥列为危险废物,这既不利于我国金银资源市场配置需求,也限制了铜等有色金属冶炼工艺流程副产金银的行业发展。作为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接受方必须具有相关许可资质,跨省转移申请报批手续非常繁杂。程序大体为:转出方企业所在市环保局-转出方企业所在省环境厅-发函商请接收方企业所在省环境厅-接收方企业所在市环保局,全部申请同意后,再按相反流向履行一遍程序;发收两地的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逐级审批、备案并公示,审批流程极其繁苛。而且,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网络信息平台,所有申请材料均必须提交纸质版。


而审批同意后,还需要再填写五联单,按照危险货物组织发货运输。转运必须由具有危废运输资质的专业运输单位安排危废运输专用车辆来承运,由于专用运输车辆资源较少,运力有限,难以及时组织物流。整个时间周期长达3个多月以上,效率非常低。


“这种不当管理,既耗费了政府有关部门大量的人力、物力,也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苦不堪言。”丁士启说。


丁士启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原则,修订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制定新的名录实施细则,具体列出各种危险废物名称,以解决目前存在的因概念性定义描述引发不同管理部门理解歧义的问题。此外,还需要按工信部发布的《铜阳极泥》(YS/T991-2014)标准,明确认定铜阳极泥为副产品,不再作为危险废物管理,加强对铜阳极泥的规范化管理,做到有效流转、高效利用。


在管理方面,应完善危废处置权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危险废物处置权,落实责任法人及责任者。应以实际控制人为条件,在一个集团内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法人的,固废、危废均可集中统一处置,其内部流通处置权有效实施。“具体落实责任法人及责任者,由于是同一实际控制人,不论是否跨区域,资质都有效,不再对其内部单位进行单独审批。这样可节约大量的社会资源,改善营商环境,提高经济运营效率,大大降低管理成本。”丁士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