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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自然资源部近日就征集2019年度自然资源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人选下发通知,将以专家自愿、单位推荐为主的方式在全系统内展开征集工作,部将从中择优确定人选正式聘用。自然资源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任期5年,期满可续聘。
根据通知,自然资源首席科学传播专家的基本条件包括: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职称,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和科普工作发展方向;热爱科普工作,连续从事公益性科普工作3年以上,科普成果丰富、成效显著;身体健康,完成相关科学传播任务等。
在工作内容方面,通知要求,自然资源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应以弘扬自然资源科学知识、宣传自然资源国情国策国法为己任,每年牵头开展不少于2次科普活动。特别是在地球日、土地日、海洋日、科普日、测绘法宣传日、科技活动周等科普活动期间,开展科普传播示范活动,发挥科学传播表率作用;在与自然资源领域有关的重大科技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中,以公众易于理解的方式主动传播地球科学知识,权威解读科学现象,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作用。为此,自然资源部将积极为其开展工作搭建平台、提供条件。首席科学传播专家领衔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时,可以“自然资源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名义进行宣传和介绍。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将为自然资源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深入科普基地,开展科学传播和科普培训工作提供平台和条件保障。同时,有关推荐部门和单位应创新机制,为培养、用好自然资源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提供充分保障。自然资源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所在单位要对其开展科学传播活动给予必要的时间、人员和经费保障。
通知称,自然资源部将长期开展自然资源首席科学传播专家队伍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