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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测管发〔2014〕31号),我部对北京华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泰乐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勘查院、广州精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天眼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中陕核工业集团地质调查院有限公司、宁夏天拓经纬测绘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的甲级测绘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部国土测绘司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本批次批准为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公众可在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zwfw.ch.mnr.gov.cn/search/zzdw)查阅。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测绘管理处
邮政编码:100812
联系电话:010-66558743,66557079
传 真:010-66558743
电子邮箱:chzz@mail.mnr.gov.cn
附件:申报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公示意见表
自然资源部
2019年7月5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