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协会动态>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测管发〔2014〕31号),我部对北京中科遥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西省煤炭地质115勘查院、兴安盟土地调查规划院、辽宁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艺佳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华岳勘察测绘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成都成房测绘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黔聚龙投资有限公司等9单位的甲级测绘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部国土测绘司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本批次批准为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公众可在(http://zwfw.ch.mnr.gov.cn/search/zzdw)查阅。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
邮政编码:100812
电子邮箱:chzz@mail.mnr.gov.cn
自然资源部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