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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为做好报国务院审批项目用海海域使用论证评审工作,我部拟对国家级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专家名单进行调整,并增补一定数量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业方向
本次专家征集工作主要包括海洋科学、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涉海产业、海洋测绘等5大类方向,具体如下:
1.海洋科学类:物理海洋、海洋地质、海洋化学、海洋生物、海洋管理(含海洋空间规划方向)等。
2.生态保护和修复类:生态学、环境科学等。
3.工程建设类: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
4.涉海产业类:海洋交通运输(包括港口码头、机场、跨海桥梁等)、海洋化工、海洋油气、海洋电力(重点为核电、风电等)、海洋渔业、海洋装备制造等。
5.海洋测绘类。
二、入选条件
1.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熟悉海域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
5.具有一定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经验。
三、申请方式
入库申请表表格见附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现任专家留任申请或增补专家个人自荐。
2.经所在单位推荐,沿海省级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推荐,或2名现有国家级专家库中专家推荐三种方式中的任一方式推荐。
四、相关要求
1.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2.留任或增补的专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5年个人主要工作成果证明材料。
3.申请材料可通过两种方式提交。一是签名盖章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dbhc2016@163.com;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海域保护利用处(邮编100812)。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