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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20〕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试行)》(内自然资规〔2020〕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鄂托克旗棋盘井新胜煤矿采矿权垂直投影范围上部9号及以上煤层剔除区域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鄂托克旗棋盘井新胜煤矿垂直投影范围上部9号及以上煤层剔除区域采矿权
协议出让受让人:鄂托克旗棋盘井新胜煤矿
项目地理位置:鄂托克旗棋盘井镇
拐点坐标:详见附件
面积:0.1342平方公里
采矿许可证开采规模:露天开采30万吨/年
采矿许可证开采标高:1375米至1320米
协议出让垂直投影范围标高:鄂托克旗棋盘井新胜煤矿垂直投影范围上部9号煤层及以上标高
开采矿种:煤
勘查程度:勘探
本次协议出让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20〕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试行)》(内自然资规〔2020〕5号)第八条之“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垂直投影范围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矿业权”的规定。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7〕24号)执行。
二、公示时间
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3月17日止(20个工作日)
对本采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11号
联系电话:0471-4215911 传 真:0471-6926948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1年2月18日
附件:鄂托克旗棋盘井新胜煤矿采矿权垂直投影范围上部9号及以上煤层剔除区域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