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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发表时间:2021-03-11 浏览次数:1366   关闭
各盟市自然资源局,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院、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各有关矿业权人: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215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0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盟市、旗县自然资源局通知采矿权人根据矿山储量年报,通过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管理系统填写《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基础表》报送2020年度矿山储量数据,并逐级统计、审核上报。

二、探矿权人查明矿产资源储量未经评审备案的,应通过部开发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报盘软件填写《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信息表(固体矿产)》报送至旗县自然资源局,逐级统计、审核后上报。

三、2020年度关闭的矿山,由矿山企业依据闭坑地质报告或最近年度的矿山储量年报,通过评审备案报盘软件填写《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信息表》报送至旗县自然资源局,并逐级统计、审核后上报。

四、请各盟市自然资源局于3月20日前将以上矿产资源储量数据报送至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院。

五、未填报或填报的资源储量数据与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填报信息不一致的,按照信息公示办法要求将矿业权人纳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

六、请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院按照2020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要求,做好技术支撑。

七、请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联系人:信息院  孙艳婷  0471-4215305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