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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自然资源部2020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

来源:自然资源部发表时间:2021-04-06 浏览次数:1023   关闭

2020年,自然资源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0年11月,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自然资源部党组迅速组织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要求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核心要义,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头等大事,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总要求,把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切实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12月中旬,我部举办全国自然资源系统法规处长培训班,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进行专题培训和学习交流。12月底,为深化机关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部机关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我部举行专题培训,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内容进行宣讲。

二、自然资源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重要立法取得重大突破。一是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计划,完成《矿产资源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开展审查和意见协调工作。二是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不动产登记法》等自然资源领域急需的立法项目。三是配合立法机关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法》《长江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湿地保护法》《国家公园法》及黄河立法等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立法工作。

(二)重大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自然资源管理改革顶层设计进一步夯实。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完善用地审批和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加强围填海管控等多个涉及自然资源核心职责的重要文件,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四梁八柱”基本建成。二是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制定《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对建立和实施矿业权出让制度、优化石油天然气矿业权管理、改革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和管理方式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创新。三是土地征收范围难题取得突破。出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明确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概念、原则、申报程序等。四是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和设施农用地管理取得创新,进一步保障和规范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

(三)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重大政策取得实效。一是实施疫情防控项目先行使用土地政策。二是扎实开展野生动物禁食后续工作,及时下发《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修订完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三、自然资源法治实施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严格执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认真贯彻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我部制定出台的18件规范性文件和上报国务院代拟稿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排除或提示法律风险。二是部署重大改革、制定重大政策性文件注重广泛听取意见。在研究制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过程中,广泛听取地方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土地管理、规划、经济、法律等方面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并先后两次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制定部门规章、重要审批事项、重大项目安排等坚持实行集体讨论决策。2020年,我部共召开60余次会审会议研究用地用海用矿项目审批和测绘资质审批。

(二)持续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一是围绕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开展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专项清理,向社会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二是及时开展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规章专项清理,向社会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三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三是适时开展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向社会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经清理,废止5部规章,修改4部规章,进一步集中废止和宣布失效49件规范性文件,为深化自然资源管理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全面清理论证自然资源管理行政许可事项,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二是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证明事项清理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三是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厘清各层级政府的规划审批、修改、监督责权。四是积极推进资源审批提速增效。深化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多测合一”改革,积极推进矿业权、海域海岛使用权在线申报,实施建设项目用地在审件“清零”行动,修改用地审批程序。2020年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从我部受理到报送国务院审批平均时间大幅压减。

(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承担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系点,印发《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违法行为工作流程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图》,规范行政执法。二是严格规范执法。2020年,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12起、公开通报28起土地矿产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三是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分类处置政策。

四、自然资源法治监督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依法办理复议应诉案件。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申请908件,行政应诉案件813件,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41件、检察监督案件32件。二是加强内部层级监督,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2020年,我部已审结行政复议案件中纠错类决定104件,纠错率达17.6%,发送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11份,纠正了一批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三是突出源头治理。针对复议案件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和根源性问题,举一反三,修改完善有关制度。四是探索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结方式,实行“繁简分流”。对70余件滥用复议权案件以驳回的方式结案。

(二)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印发《自然资源部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在部门户网站上发布了31项“一站式”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大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征地信息、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文书模板和基本目录,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34件,全部按期办结。

(三)借力检察公益诉讼规范自然资源管理。我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确定4个省的8个市(县)作为试点,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探索以检察公益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方式支持推进土地执法查处工作,推动提升土地执法查处效率,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五、自然资源法治保障体系取得新进步

(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普法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实践。一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座谈会,开展政策解读,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自然资源政策法规。二是围绕贯彻实施新《土地管理法》编写实用读本和释义,采取发表解读文章、编写辅导书籍、制作动漫微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解读,增强社会公众对《土地管理法》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三是广泛开展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有关普法工作。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简明易懂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公开通报三批151起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不断释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案件数量的强烈信号,在全社会形成了严格保护耕地的普遍共识。

(二)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推动营造更好法治环境。根据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全面总结评估“七五”普法工作。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七五”普法成果系列宣传、民法典微视频制播等活动。全面梳理全系统“七五”普法成效、经验和存在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起草“八五”普法工作规划。

(三)加强自然资源法治队伍建设。一是严格公职律师年度考核、换证,采取措施,促进公职律师切实发挥作用。二是深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促进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重大立法、政策论证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经过5年来的不断努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预期目标。但是,对照党中央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对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自然资源法治工作还存在着法律供给不够充分、法治工作进展不够平衡、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高发多发等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即将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系统谋划推进今后一段时期的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