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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通知 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中国矿业报发表时间:2021-06-03 浏览次数:1013   关闭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就扎实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六方面的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超前部署矿山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紧绷防汛安全这根弦,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督促矿山企业及时掌握当地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发布的暴雨、洪水、大风、雷电等可能危及矿山安全生产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与周边相邻矿山的信息沟通。


三是突出重点,认真组织汛期安全隐患自查。要组织矿山企业认真分析研判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四是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防治水工作。矿山企业要切实加强矿山防治水工作,强化“三专两探一撤”措施落实。各类矿井都要严格落实“查全、探清、放净、验准”的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将各项水害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五是强化值班值守,科学快速应急处置。要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矿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装备及物资等。


六是加强检查,精准开展执法工作。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迅速组织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进行一次全覆盖防汛检查。(马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