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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升我区绿色矿山建设水平,现面向全国征聘专家,充实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评估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根据申报情况,按照专家人数总量控制的原则,择优遴选专家。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良好职业道德。
(二)从事水工环、采矿、选矿、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地质矿产、经济等相关领域专家。熟悉绿色矿山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国家及自治区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和要求,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提出独立负责的书面意见。
(三)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验丰富,熟知其所在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地参加绿色矿山建设技术业务工作和有关活动。
二、申报要求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提出申请(已进入专家库的不再重新申报),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一)《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评估专家登记表》纸质版原件1份及word格式电子版,填写信息完整。
(二)《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评估专家承诺书》纸质原件1份及pdf格式电子版,填写信息完整。
(三)近三年内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业绩材料2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水利工程专业技术需提供水土保持方向学历、学位证书。
请申报人于2021年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原件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
联系人:高晶:13134713592谷辰:15947112677
电子邮箱:527046062@qq.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明珠巷19号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
邮政编码:010020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评估专家登记表
2.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评估专家承诺书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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