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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乌海及周边地区矿产资源开发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发表时间:2021-09-28 浏览次数:958   关闭

《乌海及周边地区矿产资源开发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根据生态环境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乌海及周边地区矿产资源开发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征求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WraHKWQjS4phPh_pdHuBg

提取码:617b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规划单位电话联系。前往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查阅纸质报告书。

联系人:吴凯敏

联系电话:1594704460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矿产资源规划范围乌海市及周边地区,指乌海市、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鄂尔多斯市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阿拉善盟经济开发区和骆驼山矿区、棋盘井矿区、黑龙贵矿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规划范围,项目规划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cI5cMU9eDgFXbtKB0iP_g

提取码:tgga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规划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大街

联系人:吴凯敏

联系电话:15947044606

电子邮件:5751567@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