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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排查工作

来源: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发表时间:2022-05-16 浏览次数:485   关闭

为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压倒性位置,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协调统一。兴安盟自然资源局组织局属事业单位兴安盟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兴安盟调查规划研究院的有关技术人员开展我盟矿山地质环境排查工作,确保摸清掌握全盟矿山开采破坏生态问题。


一是摸清家底、建立台账。全面掌握、摸清兴安盟辖区域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建立排查台账,逐一分类,对标对表制定切实有效的恢复治理措施,确保全盟矿山开采破坏生态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是图斑初筛、查找问题。由兴安盟调查规划研究中心负责,利用最新影像资料对疑似图斑进行初判,核算面积并提供具体坐标等初判成果。


三是外业核查、不留死角。由旗县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以乡镇为调查单位,利用初判成果并结合卫片图斑和“三调”成果判定核实后,将核定结果反馈至兴安盟自然资源局。结合卫星遥感影像图斑包括初判图斑和“三调”成果,对全盟矿山(矿坑)逐矿、逐项调查,将矿山(矿坑)位置、破坏程度、类型和分布等标绘到图上,并填写调查表,表格中采坑序号严格按照下发图斑编号填报。


四是统计数据、编写成果。通过外业调查所取得各类数据等进行分类整理,登记编号,装订成册。成果报告客观地反映调查工作情况和成果,内容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结论明确,附图附表齐全,文图表统一。


五是成果检查、确保效果。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对各旗县市的核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报送的排查成果按照5%的比例进行抽查,对各旗县市自然资源局对核查数据进行适时修正并提出治理建议。对不能按时提交成果及对图斑定性不准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给予全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