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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日前,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制定扎实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集中攻坚行动方案,明确2023年陕西省91处煤矿将完成智能化建设。
陕西省提出,2023年,灾害严重矿井(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复杂极复杂矿井),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咸阳市所属生产能力9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应全部完成智能化建设;新建、技改煤矿应同步完成智能化建设;采煤和掘进工作面、生产辅助系统均应实现智能化运行,高危固定岗位实现无人值守和远程监控。
陕西省强调,目前已建设智能化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的煤矿要加快供电、排水、提升、运输、通风、瓦斯抽放等生产辅助系统智能化建设,积极推进安全监控、人员位置、工业视频(AI分析)、冲击地压、水文在线监测、重大设备感知、供电系统监测等重大灾害治理、风险研判预防系统融合,推进采掘、供电、排水、提升、运输、通风、融合通信等生产辅助系统深度融合。
陕西省要求,各产煤市、县和煤矿企业上级公司要列出智能化煤矿年度推进计划、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原则上具备条件的应上尽上,灾害严重煤矿必须开展智能化建设。积极推动30处至35处省级智能化示范煤矿和10处至15处国家级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
陕西省要求,各地要将本地区2023年智能化煤矿建设列为地方经济建设的重点工作,将智能化煤矿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建立煤矿智能化建设激励、奖惩机制,凡完成智能化建设并通过验收的煤矿,在核增产能、复产复工、财政扶持、科技奖励等方面给予倾斜。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专题研究落实智能化建设项目、资金、保障措施,扎实推进智能化建设目标任务实施。
截至2022年底,陕西省367处煤矿中,建有智能化采掘工作面的共81处,完成验收13处,共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14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87个,智能化产能合计4.88亿吨/年。(记者刘永宏 通讯员冀浩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