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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周慧提交了一份《关于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抵扣操作细则的建议》。她表示,“光伏发电属于清洁能源,为了进一步实现产业与应用的良性互动,发挥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对‘能源双控’的促进作用,应该将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从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中抵扣出来。”
周慧进一步以浙江省嘉兴市为例进行了阐述,“发展光伏等清洁可再生能源是长三角等重点区域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电能替代燃煤燃油、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嘉兴市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民生实事屋顶光伏工程,2018年新增屋顶光伏装机容量360.1兆瓦,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浙江省规模最大的嘉兴1号海上风电项目已正式开工。据电力部门统计,嘉兴市2018年全市光伏发电量达到21.65亿千瓦时,所发电量均在该市范围内就地消纳,占全社会用电比例的4.1%,并呈逐年提高趋势。按嘉兴市现有光伏装机规模2379.4兆瓦测算,预计每年可节约原煤消耗8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3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1.5万吨和1.1万吨。但是,这些成果并未能在核算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率时予以抵扣,若可抵扣,预计可影响单位GDP能耗降幅扩大1个百分点以上。”
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际社会对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问题日益重视,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许多国家提出了以发展可再生能源为核心内容的能源转型战略,90%以上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签约国都设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欧美许多国家每年60%以上的新增发电装机来自可再生能源。2015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容量首次超过常规能源发电装机容量。
发展可再生能源也是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能源转型的重要措施。“十三五”以来,我国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式和优化发展布局,加快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刚性增长,节能减排形势严峻,各地纷纷开展“能源双控”,以减少碳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发展。
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要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对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可以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2018年,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也提出: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同时要做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考核结果应用。但是,目前各级统计口径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均算入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未进行抵扣。
因此,周慧建议:大力推进绿色发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绿色能源体系;国家能源局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抵扣的操作细则,建立健全以可再生能源利用指标为导向的能源发展指标考核体系,指导完善各级政府间协调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统计考核机制,在各级能源“双控”考核时,将列入能耗统计的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中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