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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新立、延续、变更、升级申请的补充公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表时间:2019-03-29 浏览次数:4198   关闭

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30号6令)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31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第62号令)的规定现开始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新立、延续、变更、升级申请。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工作,2019年开始使用全国地质灾害资质申请报盘软件,全面实行网络申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受理电子报盘。现就乙、丙级单位资质申请新立、延续、变更、升级申报材料及报送方式补充公告如下:

一、申请材料清单

1.电子报盘。

2.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事业单位整体转制为企业,具有转制批复文件,且单位人员、设备等资质要求条件不变或有所增加,转制后的企业可提交单位名称变更申请。对于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整体转制情况及事业单位与其他事业单位整合转制为企业等情况,具有转制批复文件,转制后企业可直接申请新设相应乙、丙级资质,工作业绩承继原事业单位的工作业绩。

3.报盘软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下载服务-软件下载-地质灾害软件板块)下载。资质申请表、电子报盘报送要求请在公共邮箱下载。邮箱用户名:nmgzrdzzz@sina.com 密码:123456zwdt。

二、材料报送时间、报送方式

申报受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30日截止。自然资源政务大厅不再当面受理报件申请,请各申请单位将电子报盘发送至939028386@qq.com电子邮箱。

三、联系单位及咨询电话

有关申报受理事宜,请致电咨询自然资源政务大厅。

有关业务指导及技术咨询事宜,请致电咨询内蒙古地质环境学会。

自然资源厅政务大厅:0471-4215467

内蒙古地质环境学会:0471-6926712

18647159067  胡宇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