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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进一步提高矿业权审批效能

来源: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发表时间:2019-08-16 浏览次数:3912   关闭

缩短9天 一次性提出补正意见 一次性告知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进一步提高矿业权审批效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讲话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参照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审批会审制度,将矿业权审批流程中的大厅受理、数据核查、承办人初审分发三个环节调整为大厅接件分发一个环节。

具体流程为:大厅收到盟市上报报件后1个工作日内分发信息院数据核查、办公室、法规处、规划处、修复处、财务处、地勘处、耕保处、矿保处、执法局等9个处室会签及矿业权处初审。

此举把原来的串联审查改为并联审查,并联审查6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现会签处室、数据核查和承办处室同步办理,一次性提出补正意见,一次性告知。为加快并联审查效率,会签处室只签电子件,纸质件不再审签。矿业权审批时间由原来的22个工作日缩短为13个工作日。

(自然资源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