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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为自然资源督察“强筋健骨”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网发表时间:2019-08-16 浏览次数:3801   关闭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上指出,“调查研究要注重实效,使调研的过程成为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领悟的过程,成为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成为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

国家土地督察转型为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在业务体系重构中,在“刀刃向内”等要求下,调查研究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尤其是在“自然资源督察元年”,如果调研的过程能够达到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过程”的要求,对自然资源督察事业发展无疑大有裨益。

由支撑到互为犄角

土地督察时期,督察业务体系分为核心业务体系与业务支撑体系。调研是三大业务支撑之一,是支撑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审核督察(日常督察)三大核心业务的重要力量与方式,在整个督察业务体系中属于核心业务的支撑与重要补充。

自然资源督察业务体系目前正处于探索与重构的阶段,探索意味着创新,重构意味着扬弃。这一过程中,调研将愈见其重要性——既是重构的重要客体,又是重构的重要推动力。作为重构的客体,在业务体系中的地位一方面要看其自身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看多客体之间此消彼长的关系。

从自身重要性来看,无论是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从中央“刀刃向内”的要求,还是从部领导“了解部有关司局出台政策的合理性情况,根据督察掌握的问题表现,以及地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对政策进行跟踪评估,提出完善政策建议,促进政策完善”的具体部署,调研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都进一步凸显。很可能出现的局面是,调研会以和督察业务并列的姿态进入核心业务体系,而且在更多的时候,将扮演对督察成果“深加工”的角色,以更好地满足制度供给、问题解决等深层次的需求。事实上,督察本身的“调研性”,也是其区别于执法、监察、督查、检查等工作的显著特征之一。

从多客体间的关系来看,在当前的业务体系构建中,中央精神、中央要求的“直接性”更加凸显,督察业务内部的界限被进一步打破,以往三大督察业务在扬弃中“合流”的趋势已经显现,三大督察业务之间的衔接性与互补性最大的可能会转化为督察与调研之间衔接性与互补性。自然资源督察业务体系重构的核心与最大变动,都在于原有核心业务体系的推陈出新。

调研,在时代的需求与自身作用的支撑下,由从属的支撑地位到与督察互为犄角的地位可以想见。从这一角度解读自然资源部“三定”规定和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三定”规定,不难理解原来设立的“调研处”随着土地督察时代一同远去,并不是调研职能的弱化,相反将其归入“督察统筹室”更彰显的是与督察业务的全面融合与一体统筹,是“设计—控制—制衡”体系中的关键角色。

为新领域督察探路

习近平曾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自然资源督察虽脱胎于土地督察,但毕竟是新生的事物,当前既要谋“奠其基”,又要图“成其事”。

从业务体系建设上讲,自然资源督察目前还处于顶层设计与探索同步开展的阶段,需要通过调研来“塑造其精神、强健其体魄”,在这一阶段,调研是重要的推动力,也是重要的实现方式。

当前,做好自然资源督察既需要督察的“逢山开路”,又需要调研的“立意高远”。习近平强调,“使调研的过程成为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领悟的过程”,可以通过调研的形式,在具体项目与问题中,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等创新理论进行更全面、系统、生动、深刻地学习领会,将学思践悟进行贯通。在初创时期,只有通过调研学习,站在较高的政治高度、理论高度、实践高度,自然资源督察才会达到其精神高度。

习近平强调,“使调研的过程成为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相较于土地督察,自然资源督察拓展了很多新领域,国土空间规划、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生态修复等等,人员不变、业务拓展、无从下手,怎么破?怎么推动事业发展?

改革开放有特区试点,自然资源督察则有调研先行。以调研来先行接触,逐步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在调研中由外行变为内行,为督察奠定好业务基础与人才基础。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在整个督察业务推进上审慎稳妥,在方法上循序渐进。通过调研为“新领域”督察逐步注入骨血,既搭建其框架,更强健其体魄。

以调研推动业务工作开展

近期,笔者所在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制定了2019年下半年调研工作计划,在内容上,体现了党建与业务相结合、调研与督察相结合、探索与深化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在方式上,体现了整装与分解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展现了以调研推动业务工作全面有序开展的清晰路径。

对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自然资源督察新领域开展探索性整装督察。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集全局之力,以“长江经济带”为轴,串联起鄂湘黔三省国土空间规划、江汉平原与洞庭湖平原和贵州坝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矿产资源保护与矿山生态恢复,开展专题调研、系列调研。通过调研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认识,进一步摸清对新领域开展督察的路径。

结合耕地保护督察,开展系列调研。湖北、湖南、贵州三个督察组结合耕地保护督察工作,稳步推进影响建设用地审批效率因素调研、湖南省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用地情况调研、贵州省耕地保护情况调研。以督察发现问题为基础,以督察成果深化、转化为目标,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促进自然资源管理改进提升。

注重“刀刃向内”,从政策与制度角度开展调研。从系统内关系理顺和单位内制度建设角度,开展地方自然资源督察处室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工作机制调研和自然资源督察内部监督机制及措施调研。从加强问题破解与政策供给角度,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政策“打架”及政策执行不顺畅和政策需求问题调研、违建别墅类型及整改要求调研。

这些调研的指向非常明确,就是总书记强调的“搞清楚问题是什么、症结在哪里,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武汉督察局以调研为督察先导的同时,也以其为业务建设的平台进行了整体布局。一方面,与调研相结合,整合业务骨干成立不同的小组重点攻关,围绕土地利用与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利用、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自然保护地四个领域,有重点进行学习培训调研,打造多个精通某一领域的“突击队”;另一方面,通过调研进一步发现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存在的业务短板,通过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及推进人才库建设,及时补强补足。

这一系列调研遵循的是“问题导向”,回应的是如何在政治上坚持好“中央精神、国家立场”,如何在业务上打开新局面,如何更好锻造“政治强、业务精、敢碰硬、守底线”的督察队伍,如何“严起来”等问题。在自然资源督察元年,调研会更多地扮演督察的先导角色,在今后的督察中,如何发挥调研的“深加工”作用,如何让调研成为督察的“点睛之笔”,还需要更多的探索与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