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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内蒙古金贝工程勘察测绘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测绘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表时间:2023-06-13 浏览次数:1052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我厅对内蒙古金贝工程勘察测绘有限公司、内蒙古海健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锐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保利技术服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玉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博新测绘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院(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楠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内蒙古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内蒙古第四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诚建国土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内蒙古第七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君宇测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交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突泉县精诚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仲泰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华晟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市华瑞测绘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地图院等20家单位的测绘资质申请、专业类别变更、注销进行了审查,并上会集体研究,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提供本人身份信息,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11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邮政编码:010010


投诉电话(传真):0471—4215839


电子邮箱:nmgtcg@126.com


公示期后如无异议或其它问题,请以上资质单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和测绘资质旧证(新申请单位除外)办理领取手续。


领取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3楼34号窗口


领取电话:0471-5332334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