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协会动态>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为进一步充实丰富馆藏,促进科研、科普,按照相关规定,内蒙古自然博物馆2023年度公开征集一批代表性矿物晶体和观赏石标本、古生物化石、现生动植物、其他具有展陈、收藏和科研价值的相关藏品,公告如下:
一、征集标本要求:
1.矿物晶体和观赏石标本
(1)具有较高观赏价值及馆藏价值的精品矿物晶体标本;
(2)内蒙古特有的矿物晶体、观赏石标本;
(3)馆藏缺少类型及提升现有藏品质量的矿物晶体和观赏石标本;
(4)原则上规格大小应在40cm以上。
2.古生物化石标本
(1)内蒙古地区具有研究意义、展陈价值、收藏价值的各类古生物化石标本,重点包括馆藏缺少的鸟类、植物等古生物化石;
主要包括内蒙古本土产出的各类古生物化石的模式标本及其副模、配模以及具有研究意义、展陈价值、收藏价值的古生物化石标本。同时适当考虑内蒙古周边辽西地区、马鬃山地区产出的古生物化石标本。
(2)全国范围内具有研究价值的古生物化石标本;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具有深入研究潜力,能够通过合作研究取得研究成果甚至科研突破的各类古生物化石标本。
(3)已取得专业研究成果的古生物化石标本;
为进一步促进科研事业发展,尽量保护具有重要科研意义的标本,对于部分散落于民间的、已经形成研究成果的各类古生物化石标本,纳入征集范围。
3.现生动植物标本
为满足展陈需求和充实馆藏,征集具有合法来源的特色现生动物标本和内蒙古典型动物、植物标本。动物标本征集主要方向为内蒙古或北方类型现生哺乳动物(包括局部标本)和鸟类,植物标本征集主要方向为展示效果和科普效果较好的内蒙古典型植物的浸制标本。
4.其他具有展陈、收藏和科研价值的相关藏品。
二、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方式,请有意向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供应商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发送详细标本信息至指定电子邮箱。
报名的供应商必须确保标本的合法性并做出书面承诺,需对标本拥有完全处置权。对于虚报标本信息的行为,经专家组鉴定后将取消参与采购资格并纳入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今后内蒙古自然博物馆组织的标本采购。
标本入选后将及时通知持有人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运送并摆放到内蒙古自然博物馆指定地点。经评估鉴定和商务谈判等环节后未成交的标本,将及时退还供应商。标本往返运费、装卸费、搬运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标本信息报送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1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上传资料格式
1.填报表格、承诺书模板请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或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官方网站发布的征集公告内自行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址:http://zrzy.nmg.gov.cn/
内蒙古自然博物馆网址:http://www.immnh.org.cn/
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公众号:内蒙古自然博物馆
2.电子邮件标题要求为:标本类别+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请将标本信息填入指定表格,将承诺书签字盖章并扫描后一同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报送。
电子邮箱:nmgzrbwgxm@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云女士
联系电话:0471-2564415(早9:00-晚18:00)
六、监督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0471-4215404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内蒙古自然博物馆:0471-6381807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特此公告
附件:
1.标本信息填报表(模板)
2.标本合法性承诺书(模板)
附件下载: